Thursday 22 August 2013

林臥豹籲地主守諾出租地‧“讓我續原地養豬

  •      
(馬六甲)巴也明光豬農林臥豹希望租借土地給他養豬的地主遵照當初承諾,繼續租借至2013年,以便他能繼續原地養豬。
  • 林臥豹:希望地主繼續租地讓他養豬。(圖:星洲日報)
“我希望地主勿現在獻地給政府征用,尤其在豬價上漲的時候,我不能現在停養。”
林臥豹週五(25日)召開新聞發佈會,向地主作出呼籲。
林臥豹表示,週四(24日)收到地主發出的律師信,通知他4月8日起不再征收租金,這意味著地主不再把地租借給他。
他說,5年前租地時雙方以10年為租限,他以“3+2、3+2”更新合約的方式向地主租借土地,不過,在首3年過后他并未提出續約。
“我對法律不太熟悉,以為這將自動生效,所以三年后沒有通知地主,這是我的疏忽。”
若失租借權損失80萬令
他說,如今又過了2年,他收到地主的信後,才知道租借合約已經失效,且地主已打算把地獻給政府征用。
林臥豹表示,他在該地投資了50萬令吉設立飼料廠及農場配備,后來豬價重挫時又虧了30萬令吉,因此,若失去租借權,他共損失80萬令吉。
他表示,有關地主曾建議出售150萬令吉,但他沒有能力購買;若政府征用可賠償150至350萬令吉,他希望可拿到100萬令吉賠償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